央企改制中原划拨土地的不动产登记办理

刘辉 不动产登记 2017-11-20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标志,也是有效制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年底前,除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外,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按照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为推快央企改制进程,在土地、税收、工商登记变更、资质资格承继四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原有划拨土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或者具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可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可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划拨土地性质。


由此可见,央企改制中,原划拨土地一部分继续保留划拨土地性质,而另一部分则会转为有偿使用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县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我国不动产登记遵循属地主义原则,作为基层不动产登记机构如何服务好改制央企中的土地登记呢?


划拨土地首次登记。需要提交材料具体为: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3.立项批文;4.规划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书;5.划拨用地决定书;6.若划拨历史用地,政府划拨用地批复;7.建设用地批准书;8.缴款完税凭证;9.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10.其他必要资料。


有偿使用的国有土地。提交以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3.规划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书;4.国土部门出具的更改土地用途相关文件;5.规划部门出具变更规划文件;6.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7.不动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文件;8.出让金付款凭证;9.建设用地批准书;10.契税等相关税费收缴凭证;11.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12.其他必要资料。


宁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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